Yevgenia Nayberg
去年,当谷歌子公司Waymo控告Uber(优步)时,该案被视为一场针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未来所进行的战斗。案件事关一名前Waymo员工Anthony Levandowski,据称他偷走公司的激光雷达技术(一种能帮助自动汽车“察看”的光测传感器)相关文件,离开公司并成立自己的创业公司Ottomotto,然后优步买下他的公司。争论点在于优步买下这家公司的决定是否真的仅仅是为了从竞争对手手中挖走商业秘密。
对大多数关注者来说,此案的发展可谓“雷声大雨点小”,在艰难地说服法官优步的行为居心不良后,Waymo选择以仅仅2.45亿美元达成和解。然而对商业秘密诉讼专家而言,这场官司包含一个戏剧性转折,这个转折对公司收购具有重大意义。Waymo的律师团在诉讼过程的后期(事实上为时已晚),指控优步“通过收购来非法占用”,即优步在有理由相信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情况下,获取了商业秘密,阐明了一个鲜为人知但重要的法律概念。
“高管们应关注这种现象”凯洛格学院商业法临床教授马克‧麦卡林说道。“无论是出售公司还是收购公司,你都不希望这项交易因为商业秘密问题而受到影响。”
收购公司的风险或许比想象的还高,特别是在这个时代,有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被收购的不是他们的资产,而是他们的人才,一种被称为“人才收购”的趋势。大约五年前,雅虎率先开启这一潮流,收购经营不善的科技公司来夺取他们的人才。脸书和推特紧随其后,苹果公司也从不隐瞒其收购策略,包括挖走业界精英。
麦卡林说:“这类收购的危险是公司或许无意中获得商业秘密,便可能惹上官司,甚至可能要支付损害赔偿金。”
那么,在“人才收购”时代,企业领导者应该了解哪些商业秘密法并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谨慎行事,知晓风险
收购一向是公司取得竞争对手的专业知识的一种方式。
然而,获取“有知识的员工”和获取“员工的知识”之间可能存在细微差别,特别是当知识是以其他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的形式出现时。
商业秘密是企业选择保护不被竞争对手获取的任何类型的专属信息或“专门知识”,例如软件、设计、业务计划、甚至客户情报。麦卡林说:“它不一定是尖端技术,可以是任何有重要价值的东西,无论是存储在公司计算机或员工设备中,还是存在人的大脑里。”
因此,当为了取得人才而收购公司时,务必小心谨慎,特别是在发生优步案件后,“通过收购来非法占用”这一新法律理论出现并引起全国注意的时候。以往的商业秘密案例,几乎总是涉及公司蓄意泄露竞争对手的机密,或是直接用对手的机密来取得优势。今后,这种情况很可能改变,麦卡林说。
“我认为你会看到更多律师尝试采用与Waymo的律师相同的手法,以这个新理论做为辩护依据。同时我认为法律界会继续发展一套更健全的框架。目前这套理论仍在架构当中。”麦卡林如此表示。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纠纷的双方公司来说,一个主要的难题是,有时被竞争对手雇用的员工在履行新工作职责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依赖商业秘密,即使从来没有这个意图。例如,新员工换工作后可能会继续使用自己的iPhone,尽管该设备很可能还存有前一家公司的专属信息。虽然对于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违法目前仍有争议,但越来越多的司法辖区开始认可所谓的“不可避免的披露”原则,这样即使没有意图证明,仍可能成为可起诉罪行。
麦卡林说:“这个问题已经存在一段时间,到最近才受到更多关注,原因是不少正在收购创业公司的公司以获取人才为其唯一目的。如果这些公司不想惹上麻烦,他们应该问自己:‘我要获取的人才是否与这个人对其他公司内部运作的知识重叠?这些知识是否包含商业秘密?如果是,收购公司就有责任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
如果新员工可能具备此类知识,麦卡林建议的一个解决方式是将该员工与公司其他从事相关领域的员工隔离。因此,假如你的新员工掌握营销秘密,将其与营销部门隔离的做法有助于避免秘密曝露。
做最坏的打算--做好准备
采取预防措施也意味着进行“明察秋毫的尽职调查”,确保当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时,所有电子文档及网络安全协议均适当合并。
明察秋毫的尽职调查包括对新员工拥有的可能会被其前雇主视为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清查。这项程序应于新员工入职或准备与新雇主分享这些信息之前完成。然后,一个第三方“清白小组”应评估该信息并评定这些信息中是否有任何部分可能被视为商业秘密。被判定为属于公开领域的信息,以及那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才能进行分享,其余信息则应由第三方保存。
麦卡林指出,优步聘请专精于此领域的网络风险管理与安全公司Stroz Friedberg来代表优步进行尽职调查的决定,可能挽救了优步免于陷入更糟境地的命运。Stroz Friedberg发现前Waymo工程师Anthony Levandowsky偷窃了14,000个文档,然后离开Waymo创立Ottomotto的这一事实。
“优步认识到自己可能遇到麻烦。他们表面上是收购一家公司,但实际上是要获得某个人,同时他们知道这个人脑子里或电脑里或许存有他可能不应该有的东西,于是他们交给这家外来公司筑墙防御的任务。
“当你为了获取人才而收购公司时,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掌握他们之前的商业道德或方法。你的明智之举是,做最坏的打算,并且设立一个处理流程。”
澄清--并记录--你收购的原因
即使是通过诚实收购来雇用人才的公司,也应采取适当步骤,以避免让人产生“他们的收购是要窃取竞争对手机密”的看法。“你不希望给未来的法官任何怀疑的理由。”麦卡林说。
例如,在进行任何收购之前,公司应管理内部通信,特别着重于遵守商业秘密法。公司应假设,法庭可能以这些文件来判定收购背后的动机。要注意的是,无法提出任何动机可能也不够,公司可能会面临类似程度的风险:若是没有记载理由(例如增加市场份额、协同效应或合并运营等)说明为何要进行这项交易,外人只好做出最坏的结论。因此,公司对任何收购都应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并进行内部记录,甚至要避免被看作是错误行为。
对于任何考虑进行并购的公司,麦卡林的建议是随时留意这些问题并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出现问题或是诉讼上门了再处理。
“这就是明智的合规。”他说道。“你可不希望有任何意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