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Meier
今年6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宣布司法部反托拉斯司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对苹果、亚马逊、Alphabet(谷歌母公司)和脸书涉嫌反竞争行为展开调查。
硅谷最大的科技公司是否应对这些调查感到担心?
根据凯洛格学院法学博士与企管硕士联合学位课程联合主任兼专精反托拉斯问题的商业法临床教授马克·麦卡林斯的看法,尽管政界呼吁大科技公司确实过大,对民主、本国的数据和经济有着过大的影响力,然而这些公司对于调查可能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担心。
他认为,以目前理解和应用的情况来看,几乎没有证据显示这些公司与反托拉斯法规发生冲突。
他说:“如果这些公司已创建的文档反映出所采取的立场是刻意的行为,这些行为无法以合法商业理由支持其正当性而且经策划后形成用于伤害竞争对手的策略,那么就会出现问题;但我们尚不清楚这类文档是否存在。打这些战役非常昂贵,而政府机构的资源却是有限的。”
对于大公司为何有信心面对这些调查,麦卡林斯提出其他几个原因。
反托拉斯法就是通过竞争的市场保护消费者
反托拉斯法规历来旨在确保消费者,而非特定企业,不会因缺乏竞争而受害。而且由于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平台、应用商店和在线市场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许多有价值的服务,这使得任何有关消费者受害的论点变得复杂,即使其他企业和行业正遭受负面影响。
“仅仅因为一家公司规模变大,并且比竞争对手做出更好的创新,这本身并不能得出发生反托拉斯违规情况的结论。”麦卡林斯说道。
大科技公司正在向反托拉斯合规投入资源
由于其规模非常容易成为反托拉斯调查的目标,因此如苹果、谷歌、亚马逊和脸书等大科技公司已经为保持在反托拉斯法律正确的一边而花费许多时间、金钱和精力。
“他们应该已经在我说的‘反托拉斯合规’上投入大量资源。”麦卡林斯说。“他们在推出一种新产品或服务之前,可能已经先用反托拉斯筛选器运行过,然后判定‘这个构想很安全’或是‘那个可能会犯规,不要做。’”。
这个“反托拉斯筛选器”有几个层面。其中一个是,这些公司会对员工展开有关合规问题方面的教育。此外,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团队也会咨询反托拉斯合规专家,包括自己公司内的专家以及从外面聘请的公司,来评估现有计划与新产品及服务是否可能违反相关法规。
麦卡林斯认为,这些大公司到目前为止都在反托拉斯规则下运行以保持市场的竞争性。政府的大规模调查行动,例如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筹划的那些调查,可能不仅证明成本高效率低,而且还可能顾此失彼,挪走原本可用来打击其他市场真正违法案件的资源。
“这是一项利弊得失的权衡。”他说。“如果监管机构基于猜测向高知名度市场的其中一个提出起诉,认为这样能杀鸡儆猴,向国人显示他们严格执法的决心,而后他们败诉,而在他们忙着做这些事的时候,另外有20个市场却成为漏网之鱼,我不知道这样分配我们的司法起诉资源是否明智。反托拉斯司今年稍早时在ATT/时代华纳公司并购事件诉讼案中败诉,就是政府以一个基于猜测的案子和有限的资源来下赌注的实例。就目前的技术调查而言,政府恐怕负担不起ATT/时代华纳公司诉讼结果的重演。”
联邦政府时间有限
即使是可能存在担忧的地方,联邦监管机构对于科技公司反竞争做法的调查速度也是慢的出名。对上述四家公司的展开调查将需数年的时间,起诉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
以微软为例,联邦贸易委员会在1990年对这家软件公司的捆绑销售做法展开调查,八年后司法部跟进调查。当时,该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占个人电脑市场的90%。司法部最终对微软提出起诉,声称其内置于Windows系统中的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对Netscape等其他网页浏览器具有不公平的优势。
在2000年,一名联邦法官下令将微软拆分成几个单独的实体,然而上诉法庭推翻了此项裁决。司法部和微软最终在2002年达成和解,距离监管机构展开调查开始足足历时十二年。微软最后被要求向计算机制造商提供同样的Windows许可合同,让其他公司可更平等地进入浏览器市场;另外,微软的业务实践还需接受九年的法庭监督。
这样的惩罚结果,可说是雷声大、雨点小。“美国司法部在那个案例中并未取得太大的成功。”麦卡林斯说道,他当时是代表微软的律师事务所Winston & Strawn的合伙人。
任何惩罚可能都不够
这是麦卡林斯的最后一个论点:即使监管机构能够成功证明四家大公司的其中之一有反竞争行为,其惩罚多半是巨额罚金的民事判决,对于这些获利丰厚的业界巨头而言可能无法起到有效的吓阻作用。此外,反托拉斯司稍早时宣布,他们对于所谓的“行为补救措施”不感兴趣。因此,如果反托拉斯司确实找到起诉的理由,他们就需要确定最终的结果会是结构补救措施。
最坏的情况,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可能会强制进行资产剥离,类似于联邦对微软案的裁决。然而,在麦卡林斯看来,资产剥离并不总是能够及时抑制反竞争行为,特别是在那些不断发生技术变化的市场。
例如,在1984年,联邦政府将AT&T公司分成八个地区性电信供应商,也就是后来为人所知的“Baby Bells”小贝尔公司。然而在此之后,这些公司通过一连串的并购后重新合而为一。如今,凭借着收购手机公司和有线电视公司,AT&T的规模甚至比它在1980年期间的规模更大。
“看着今天电信业景象,再看看当年的AT&T,你不禁要失笑:‘我无法相信我们竟然在那个过程上花了这么多的时间与精力。’麦卡林斯说道。
科技领域不断变化
麦卡林斯认为,与其将时间和资源投在解体科技公司上,政府不如考虑采用更慎重、静观其变的方式来对待变动较大的行业的竞争问题。随着各类创新持续颠覆这些行业,公司依赖老旧技术或反应较慢的商业模式可能很快会发现自己不再受消费者的青睐。
曾位居美国零售业龙头,以电话和邮购订单叱咤零售业数十年的西尔斯公司(Sears)就是一个例证。在它1969年的巅峰期,西尔斯的销售额占美国经济的1%。
“人们喜爱它。他们可以向西尔斯订购一栋房子,确确实实的房子,然后房子就会被送来。”他说。“五十年前,西尔斯就是现在的亚马逊。”
多年来,西尔斯曾经反应快得足以令竞争对手不敢轻举妄动。当汽车变得普及,降低了邮购需求,西尔斯发展出“大卖场”商店模式,将其邮购目录应有尽有的特色复制在大卖场里。
然而,当西尔斯分心对抗沃尔玛和塔吉特等连锁零售商时,亚马逊将西尔斯的产品目录模式改编应用于互联网,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零售商。
“如今西尔斯何在?破产了。”麦卡林斯说道。“曾经炙手可热,如今乏人问津。”
同样,数年前当沃尔玛的爆炸性增长以及其对当地与地区零售商产生的效应曾引发众人担忧,呼吁政府进行监督。
“当时政府对沃尔玛采取静观其变的做法事后证明是正确的。”麦卡林斯说。“沃尔玛和亚马逊如今将彼此竞争的益处带给了消费者。这正是美国反托拉斯法希望看到的结果。”
脸书这家大公司,随着其他社交媒体平台在年轻用户中越来越受欢迎,可能也正面临着类似情况。去年11月,脸书推出Lasso应用,企图与Tik Tok竞争。Tik Tok是一款15秒网红视频应用,自2016年推出以来已累积超过10亿次下载量,是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平台。
麦卡林斯说:“我们许多人可能连Tik Tok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我的孩子根本不用脸书。”
虽然大科技公司的影响力和资源巨大,然而在它们过度扩张时,市场会有一种顽强的方式来控制住它们,就像亚马逊试图打进按需外卖食品配送服务市场时所发生的情况。
在2015年,亚马逊进入外卖食品配送市场,当时该市场已有DoorDash、GrubHub、和UberEats等多家竞争对手。即使亚马逊推出Prime会员免费配送服务方案,亚马逊餐厅外卖服务(Amazon Restaurants)仍然无法从最初开业的20个城市扩展到其他城市,最后在今年6月收摊。
“这是对‘亚马逊太大,所以需要被监管规范,因为无论它做什么都会把别人压垮’这种想法的最佳反面例证。”麦卡林斯说道。“外卖配送市场竞争激烈。亚马逊反省后说:‘嗯,这门生意做不成。’就因为它是亚马逊并不意味着它就能掌控这项业务。”